目光如同一把小刀,一刀一刀地扎过沈婆子的脸。冷冷笑道:“谁叫我水性杨花这么下-贱呢!我跟二爷的头一天,和三爷睡过,这一点你们想必是晓得的。只是再前一天,我还和你们府里的一个小厮好过,这你们便不知道了吧?所以这个种,到底是二爷的呢,还是三爷的呢,还是那个小厮的呢,连我自个儿也搞不清楚……太太要养,那就抱过去养好了。指不定老天开眼,正好就是二爷的种呢?”
“那小厮是哪个?”
沈婆子脸色大变,问了一声,伸手过去啪一下,狠狠便刮了她一巴掌。秋蓼像枝风中折断的芦苇,一下倒在了地上,眼中不停流泪,却不再说一字,只呵呵地笑个不停,状如疯癫。饶是沈婆子,盯她久了,也是一阵毛骨悚然。想了下,阴沉着脸起身要走。
“太太,还有你,你们要给我记住,我李秋蓼就算化成了鬼,也定不会放过你们……等着瞧……”
沈婆子把状如疯癫的女人和厉如鬼魅的声音一并关在身后那间充满了闷热血腥气的屋子里头,捋了下胳膊,等那阵鸡皮疙瘩消了后,出了院子,对着门口的两个婆子低声耳语了几句,回头看了眼紧闭的门,立刻匆匆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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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一辆蒙了青毡的小马车停在国公府西侧的一扇角门外,几个人抱了团东西,在夜色的掩护之下,急匆匆地往里而去。
廖氏的卧房里,灯大亮着。魏国公徐耀祖常年不在,即便归家,也独居在南厢的一间云房里。只这间卧房的床榻之前,却永远端端正正地摆着一双他从前穿过的软底便鞋,衣柜打开,里头也叠放着他的衣裳。就仿佛男主人此刻只是暂时出门,不日便会归家一般。
沈婆子如幽灵一般地飘进了这间屋子,对着起身迎了过来的廖氏低声耳语了半晌。廖氏的脸色从喜到忧再到骇然,最后猛地睁大一双眼睛,跌坐到了椅上,脸色发白。
沈婆子慌忙上去给她揉胸,半晌,廖氏缓过了一口气,脸色还是灰白,喃喃道:“她说得是真是假?是真是假?这可怎么办才好?”
沈婆子哼了一声,道:“太太,依我瞧,就是这贱蹄子故意这么说,存心想让你不自在来着。你忘了,先前你拷问三爷时,三爷不是说这丫头跟了他时还是个处子身么?这贱蹄子,我素来是知道的,心高气傲得很,仗着自己有几分颜色,眼睛长到了头顶,对府中的小厮向来没好声气儿,怎么可能在成了三爷的人后,还和小厮混在一处?这孩子,不是二爷,就是三爷的,养起来必定没错。”
廖氏信了,或者说,她更愿意信沈婆子的这番话,沉吟了片刻,脸色终于缓了下来,皱眉道:“那个秋蓼,怎么样了?”
“太太,你一向仁善。只是那贱蹄子,瞧着就不是个安分的。倘若被人晓得这事,麻烦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说罢凑到廖氏耳边,低声嘀咕了几句。廖氏听罢,尚微微犹疑,沈婆子已经道:“又不是咱们特意害了她的,倘她自己挨不过去,也怨不得咱们。太太你想想,倘若不是她,咱们二爷会这般就早去了?”
廖氏被提起伤心事,想起那个死去的儿子,心中一阵伤感,又一阵恨意,点头道:“也罢!便是为积德的缘故,我也是不忍对她如何的。这事交给你便是。我信你。”
沈婆子忙应下。低声又道:“太太,那孩子我瞧了,虽还没长开,只眼睛鼻子,和咱们二爷真活脱脱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一般,又不哭不闹的。你要不要去看看?”
廖氏早就正有此意,被沈婆子这么一说,更是心痒,忙点头。沈婆子伺候她穿了衣,也不带别的丫头,领了悄悄便去往了府中的一处僻静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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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念对此浑然不觉。只是这将近半年的日子里,始终没有来自司家祖父司彰化对自己从前那封信的任何回音。其间悄悄也托周志在自己和母亲王氏之间递过几次信。照王氏的意思,她也是试探过好几次了,但老头子口风一直很紧。既没说同意她归宗,也没说不同意,连她至今也捉摸不定他的态度到底如何。
等到了现在,初念那种想要自己亲自去和祖父对话,看看他到底是什么意思的意愿越来越强烈了。数日前,再次托周志给自己的母亲送去一封信。于是昨日,廖氏便得了司家人的信,说王氏卧病,长久未见初念,有些想念,盼女儿能够回去小住两天,以排遣思念之情。
这是初念自嫁入徐家以来,王家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请求。廖氏也没刁难,把信传给了初念,允她次日回娘家,甚至和颜悦色地道:“小二媳妇,你母亲身子不妥,你既回去了,便是多住两日也无妨。”
初念有些意外,没想到婆婆如此痛快便答应了。谢过之后,次日,携了廖氏的礼,坐马车在周志护送之下,往司家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读者
☆、第四十四回
这一日,恰是逢八的市日,北方此刻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那场战事,似乎丝毫没有影响到金陵城里普通百姓的日子。尤其西市的东西两条大道上,人来人往,车马不绝。国公府的马车行至一处拐角时,车夫为避对面来的一辆疾驰马车,往左靠了些,却不慎碰了正拐出来的一顶大轿,轿夫一时没稳住,轿身斜斜侧了过去,结果从轿帘里头摔出来一个人。等行伍中鸣锣张伞的随从反应过来蜂拥去救护时,那人已经跌趴到了地上,姿势不甚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