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纷拍击乐器为他呐喊。
沈觅刚开始看的有趣,待见一男子向自己走来时已然觉察出不妙,心想不会是男女求爱什么的吧......还是莫要生事的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沈觅转身急走几步,怎奈那男子步伐太快,转眼拦住去路。
沈觅眼睛一花,那花环已然套在脖子上,想拿下来却被那男子摁住手,刚才跳舞的人一哄而上团团围住二人,面带喜色的对着那男子叽里咕噜的讲了一通,男子面露得意之色,也不知叽里咕噜的回了些什么。
沈觅这会儿真有些后悔了,怎么没带个人出来,被人掳回去当个山大王媳妇儿可是不好玩的,对那男子道:“这是什么意思?”
那男子一笑,用带口音的汉话回道:“今日是我们的好日子,戴上花环就是同意嫁给我了。”
还有这不讲理的,明明是他硬给自己戴上的,还不让拿下来。
“这位郎君,你刚才什么都不说非要把这个给我,我要拿下来你拦着不让,这事不行,我不同意,告辞告辞。”
那男子脸色一变,“为何不行?戴上花就是同意了。”
见他们人多势众不好招惹,沈觅故作轻松一笑,“这位郎君要讲道理,男女欢好讲究你情我愿,我不愿意带上,你非得给我带上,这事儿说不过去,何况,”见不远处有位白衣男子站在河边,似是赏景,想来正赏的心旷神怡听不到自己说话,伸手一指,“喏?我未婚夫君在那里正等着我过去呢,俗话说‘宝马配好鞍,好女选好夫’,我是风儿他是沙,此生缠缠绵绵到天涯,他中有我我中有他,一对鸳鸯走天涯。”
见众人沉默下来,那异族男子楞楞的看着自己,沈觅心想这番长篇大论总算是有些用处,把花环摘下来递给男子,正想开溜,谁知那男子是个有脑子的,长胳膊一伸拦住去路,“你莫不是在哄骗于我,为何你情郎见你在此不过来?”
好好散个步,怎么碰这么块牛皮糖!
沈觅将拦在面前的胳膊往一旁掰了掰,一本正经的开始扯:“汉家有句话,叫作山不过来,我自过去,你可听过?反正那是我夫君,他不过来是.....害羞,你瞧,正等着我呢。”
说完一转身,白袍男子赫然立在不远处,不知何时过来,也不知听了多少,此刻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沈觅小脸儿陡然涨得通红。
“等你许久,你不过去,山只好过来了。”醇厚的声音传来。
眼前的白袍男子面如冠玉,气质和煦,沈觅行走的地方不少,还从未见过这般俊俏的男子,那张脸明明没见过,却不知为何有种莫名的熟悉感。这种熟悉感好似命运中沉寂了许久许久的东西被一股子力量打开尘封,迎面而来,熟悉而温暖。沈觅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一手摁在胸膛上,怕心脏一不小心跳出来,手脚变得不听使唤,任由白袍男子拉着自己的袍袖向前走去。
那异族男子心有不甘,不知拉不下脸面还是舍不得美人儿,厉声吼道:“站住,休要走,你可真是她的情郎?”
沈觅身子一顿,白袍男子醇厚的声音再次传来,“宝马配好鞍,好女选好夫,我便是她选的好夫,我是风儿她是沙,此生缠缠绵绵到天涯,他中有我我中有他,一对鸳鸯走天涯,”低头看了一眼窘迫不堪的沈觅,柔柔笑道:“可是真的?”
我便是他选的好夫......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此生缠缠绵绵到天涯......
他中有我我中有他......
一对鸳鸯走天涯......
沈觅脸颊火烧一般,闭着眼睛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这几天很热很热呀,你在干嘛?
某人:吃饭睡觉挖坑坑
作者君:挖......给谁?
某人:当然是给我的小兔子啦
感谢小仙女赠送的营养液,考试必过工作必顺,看好你哦~
☆、大汉好邻居
见两人情话连篇,异族男子跺了跺脚,愤然离去。
人群渐渐散去,沈觅将袍袖从白袍男子手中抽出,摸摸自己发热的小脸儿,行礼道:“刚才多谢郎君了。”
薛泽亦觉得耳根有些热,“姑娘客气了,帮忙本是应该的,在下薛温良,不知姑娘家住何处,我的马车停在附近,可顺路送姑娘回家。”
顺路?
传说中搭讪就这么搭的......虽说刚才解了围,可也没熟悉的那么快不是?上人家马车这事儿还是算了吧。
“多谢郎君好意,今日风和日丽,难得出来走走,还是请郎君先行一步吧。”
薛泽笑笑,悠悠道:“也罢,突然想起今日有一位朋友约我商讨书院考试,在下先走一步。”
等等!书院?
这两个字点燃了沈觅的小心肝,忙笑问道:“敢问郎君是哪家书院考试?”
薛泽丹唇轻启,缓缓吐出四个字,“嵩山书院”。
沈觅一听,心中甚喜,整日里发愁无人打听嵩山书院的事,这不正是好机会?
郎君不可放过,啊不是,是机会不可放过!
“这位郎君,不知前往何处?”
薛泽慢慢转身向马车走去,“城南,梧桐巷。”
咦?怎么这么耳熟?
是了,正是自己居住的巷子。
洛阳城里的街街巷巷复杂得很,沈觅刚来时日不久,也就这个梧桐巷记得清。这白袍郎君芝兰玉树般的人物,品德有靠,还对嵩山书院略知一二,若是给阿远就近找个书友谈论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