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里,当初认识季雪,然后被季雪邻家女孩般的气质吸引,再到相熟,相恋……一景一幕,无比清晰的在自己脑海里晃过。却没想到,自己十二万分的付出与追求,最终得到的,却是如此惨淡的结果。
刘云不想再说话了,或许是他太疲惫了!他受过的伤害已经很多,他不想再受到丝毫的伤害了。自今日起,他将与眼前的女子再无瓜葛,他要独自的躲藏起来,去抚弄伤痕累累的伤口……
刘云轻轻捧起季雪的小手。她的小手如玉般雪白,一如她此刻惨白的脸色。刘云把那枚闪发着炫目光华的戒指放进季雪手中。本是代表爱情的钻戒,如今化作永不再见的礼物。
“再见了,季雪!希望你能幸福。”
把季雪的手合上,刘云轻轻的向季雪挥手。这一挥手,也不知道他们二人之间,还有没有重归于好的一天?
刘云走了,从挥手作别的那一刻起。他便再没有回头。他的背影异常高大,走得那么坚决,那么坚定!
孤独,打不倒他,背叛,打不倒他,破裂的爱情,更打不倒他……瞧着手里的钻戒,一个爱心像是一朵笑脸。季雪紧紧的把这个钻戒握在手里。也不知道自己心中究竟在想什么……
她没有费丝毫的力气,甚至没有多费口舌,就得到了费尽心思想得到的东西。但她的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欢喜。因为她知道,刘云,终于彻底和她说再见了!
有些东西,当自己轻而易举得到的时候,并不知道它是多么珍贵。直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季雪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寒风中,手握着钻戒,但心里,却被人掏得空落落的,连魂都丢失了。
她突然发现,这一刻,自己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得太多!太多太多!
刘云的脑袋昏昏沉沉的,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下午,在得知季雪竟是无耻的利用自己,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的时候。那一瞬间,刘云曾动过把季雪杀死的冲动。但那股冲动过后,余下的却是淡定,莫名的、几乎不带感情的淡定。
刘云知道,自己已经麻木了!
浑浑噩噩间,刘云来到一家熟悉的酒吧里喝酒。这间酒吧很高档,他曾就是在这里遇见季雪的。也是在这儿,季雪曾答应做自己的女朋友,如今哪儿开始的,就在哪儿结束吧!
大声吆喝着,要了一打高度的啤酒,刘云一个人静静的躲到角落里去喝——也许有人会说,失恋的男人去喝酒,是一种懦夫的行为,是在逃避现实,不敢面对现实。但刘云现在只想喝酒,只想麻痹自己。因为,他只会给自己一个晚上的麻痹时间,等到明天,他刘云将会重新振作,重新回归到古波不经的境界。他从不允许自己把时间浪费在一些不值得浪费的事情上。
喝酒的时候,刘云感觉自己全身都放松下来。酒吧内的声音震耳欲聋,无数的红男绿女使劲儿的摇晃着,吆喝声,起哄声,以及乱七八糟的男女声,全部搅做一团……
看着这帮人,无一不疯狂的放纵着自己,刘云一瓶啤酒接一瓶的下肚,反倒是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正常的人。
独自坐在角落里,刘云有些发昏。看着眼前的男男女女,脑子里突然间回想起自己和季雪在一起的朝朝暮暮……
他始终不明白一件事,为什么自己空对季雪那么好,她为何对自己就不屑一顾,却要对西门祝那般念念不忘呢?
难道自己就真的那么差劲吗?以至于付出如此之多,都换不来她一丁点的爱慕?
爱情就像一场交易,某一方越是深爱对方,越是不留余地,天枰上的砝码也越是沉重。当另一方突然停止这场交易,抽身离开的时候,则某一方摔得越重,死得也越惨烈。
想想自己和季雪在一起的时候,其实真要说起来,烦恼居多,快乐占少。真真正正能快乐的时光也不是很多。一直让自己放不下的,是季雪给自己的那种感觉。那种第一次见面的、纯真得如同邻家女孩儿的感觉。淡雅、唯美、又带着点点滴滴心醉的馨香,让人看之,有种想要暖进怀里,细心呵护的冲动。
外表可爱美丽,却没想到心里却如此狠毒。她为了自己的情人,不惜把自己这个正牌的男朋友给出卖。原来从头到尾,她都从没有忘记过西门祝,从头到尾,她都没有一点点愧疚感。想来她当初与自己在一起,也不过是因为西门祝不甩她,她伤心之下才答应自己的吧?所谓身在曹营心在汉,她的心中,从来都把西门祝放在第一位的!
越想越是悲凉,越想越是愤怒。想来自己也真傻瓜,人家一直把自己当根草,自己却要把她当做宝。终到头来只能落得个惨淡收场。白白的看着季雪拿了自己那枚钻戒去讨西门祝欢心,而自己呢?自己却他妈像个傻瓜一样,还想高傲的像个胜利者一样,去祝福她,祝福她和那个该死的混蛋谈恋爱?然后被那混蛋压在床上干苟且之事?
他妈的,简直混蛋!他刘云没有这么傻,没有这么大的度量。他暗暗发誓,迟早,他刘云要让季雪后悔!一定要让这个女人后悔!
心中妒火中烧,刘云紧紧的捏住手里的酒瓶。猛的一声爆响,那酒瓶在刘云的手中,竟被刘云给生生捏爆,缤纷的碎片四散洒落,幸而刘云是独自站在角落内,加之所有人都到场中央跳劲爆舞曲,所以并没有人发现。
一箱啤酒哗啦啦的,一会便被刘云喝下肚里。刘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