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12月 8日 巩妻闹;巩送晨回家,晨第二次出轨 2005年12月11日 巩妻带儿子先回老家 2005年12月20-21日xxxx(卖个关子先) 2005年12月22日 巩坐火车回老家(23日到家) 2005年12月28日 巩坐火车回北京(29日到京) 揭开了这些时间谜团,晨的例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每月24日至月底左右。06年5月8日发现例假(4月24日)推迟了十几天,完全吻合。这也不是我猜测的,因为巩后来自称发现了晨“在来红前后那几天特别骚”的规律,所以在日记里对晨的例假前后都有详细记载。 至于贺为什么没有对读者在评论回复里关于时间的疑问做出回应,傻瓜也想得出,人家正悲痛欲绝,你们还伤口上撒盐? *** *** *** *** (待续) ***********************************【改编说明】 两年前偶然间看到这篇在上连载的文章,一口气读完,当时的心情只能用“震撼”来形容。被非色文深深吸引,在我的网阅史上只发生过两次,一次是赵赶驴的《电梯奇遇记》,还有就是这次。两个小时的阅读过程中,我被贺的爱妻之情深深打动,我被晨的愚昧无知久久困惑,我更被巩的无耻、阴暗所强烈震撼!读完好几天,我的心还是堵得慌。 是的,这篇文章给人的总体感觉就是──难忘,但很堵心。 不过身为色文作者,我自有不让自己堵心的排解方法,就是把它变成色文!于是重读全文好几遍,仔细揣摩文中细节,然后自己下笔,自娱自乐的竟也写了一万多字。可惜后来因为生活琐事搁置下来了,再后来自己也忘了这篇残文。 前几天整理旧文时无意翻到这篇残文,一下又来了重写的兴致。 *********************************** [ 本帖最后由 怜花公子 于 20057 编辑 ] 《迷途红杏》原 作:《我救了他,他抢了我的老婆》原作者:莱曼2000(请阅读、转贴者务必记住这个名字)改 编:怜花公子 ***********************************不知莱曼2000兄弟是不是也在这里隐名潜水?如果是,你又反感我的擅自改编的话,请尽快与我联系。我将马上停止班门弄斧!*********************************** (二) 女人一生有很多第一次,初潮、初恋、初吻、chū_yè……这些第一次肯定都会令她一辈子难忘。而对一个红杏出墙的女人来说,尤其是像晨这样只和丈夫一个男人有过ròu_tǐ亲密的正经女人,她的第一次出轨,她的“红杏chū_yè”,不管自愿还是被迫,也不管刺激还是后悔,其刻骨铭心的程度,肯定丝毫不亚于她的chù_nǚ之夜! 晨,这个外表平静、内心似火的美丽少妇,她对那个飘着雪花的夜晚,那个让她伤心流泪又春心荡漾的夜晚,那个她终于张腿容纳另一个男人的夜晚,是不是也会一辈子刻骨铭心呢? *** *** *** *** 在窥探晨的出轨情事之前,请容许我先简单讲一下我自己的故事。 我本是大同市一个大医院的医生,因为老婆出轨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我实在无颜再在那里呆下去,才辞职来到西安近郊开了家诊所,郁闷度日。 我老婆也很漂亮,是他们单位的“局花”;她的出轨对象是他们局长,一个快六十的老头,但在大同市很有势力。我比贺还要惨,发现奸情时才知自己的绿帽已经带了快一年了。当我准备上门兴师问罪时,老头正拿着电话联系黑道人物要“做了”我。老婆良心发现,与老头争执推搡起来,一失手,把老头从八楼的阳台上推了下去。老头罪有应得地摔成肉饼,我老婆也因过失杀人被判刑五年。 本已万念俱灰的我因为老婆有情有义的“反戈一击”,总算又恢复了一点对爱情的信心。我相信,老婆在婚外情场转了一圈之后,尤其是在我性命攸关的危急时刻,终于发现了我才是她的真爱和归宿,才会临阵倒戈的。所以,当一审判决下来,老婆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时,我顶着老头的恶势力、倾尽家财为她上诉,最后总算法庭还有点正义、加上老头贪污受贿的罪行被揭发,老婆才被改判为过失杀人。 我对老婆的出轨其实已经原谅了一大半,但迄今为止,我对她出轨的原因却一直迷惑不解。在事发前两天,从老婆的哭诉坦白中我得知,第一次,老婆是酒醉无力被强上的,但从第二次被老头堵在局长室里猥亵乃至得逞开始,我就搞不懂了──老婆身高1米70,平时喜欢运动,绝不属于弱女子类型,而那老头也就跟老婆差不多高,虚胖还有哮喘,怎么就得逞了呢? 而且从那以后,老头派她一起出差、和她一起公费旅游、甚至让她去他别墅加班,其醉翁之意难道老婆就不知道吗?要说权色交易我也不相信,据我所知,老头在金钱、职位升迁上从没给过她任何好处。那么,这个快六十的老头到底有什么魅力,能把我老婆从我这个长得还算帅气、经济还算富裕的年轻医生身边夺走呢? 这是我一直想弄明白的。可惜,老婆惟一的那一次坦白,被我两记愤怒的耳光打断了,我亲手把迷途欲返的老婆 又推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