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老说,不要委屈了自己,我们整个b市交响乐团都是你的后盾。”
这样的话实在是太过暖心,戚暮握紧了手指,感觉有很多话想要说。但是一切的语言临近了嘴边,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起。到最后,他只能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当作是对这位一直很照顾自己的大哥的感谢。
能够在这样一个乐团,是戚暮的荣幸,也是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美好回忆。
或许只有一群真正热爱音乐的人才能拥有这样的豁达,每个人都和睦地相处,没有谁想要用卑劣的手段往上攀爬。
其实在古典音乐界里,又有几个如同罗遇森那样只想着往前更进一步、却没想过提升自己实力的小人?
答案终究是少数。
这个晚上,戚暮开始收拾自己屋子里的东西。
当初租下这间单身公寓的时候他便只付了半年的租金,当初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按照房东拟下的合约签了字,却没有想到他真的只在这里住了半年。
因为后天就要乘坐飞机赶往巴黎、明天又要参加音乐会,所以今天戚暮已经帮房东将屋子里的东西全用白布盖好,以防落了灰尘。他要带走的东西其实并不多,一个大箱子便可以直接解决。
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小提琴,需要好好的保护着。
当屋子里大部分的家具都蒙上了一层白布后,戚暮怔然地望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小家,忽然便感觉到了一丝不舍。
他在这里住了半年,每天都在琴房里练琴、每天都在厨房里烧炒。平常在这里的时候还没有任何感觉,但是一旦到了真要离开的时候,却觉得有一些依依难舍了。
戚暮抬步走到了阳台上,冬天的夜晚实在是不够温暖,他望着隔壁房子里一片黑洞洞的模样,过了许久,不知怎得就来了兴致,戚暮打开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了自家邻居的号码。
此时此刻,隔了小半个地球的柏林,正是下午。柏林爱乐乐团的排练厅里,所有人正在小提琴首席的指导下与各自乐器组里的成员协调着。
对于大型乐团来说,他们一般会有很多的指挥,分为首席常任指挥、客座指挥等。
当然了,就算指挥不只一个,这些大师们也并不是每次都会有时间参与乐团的排练。因此,每当到了这个时候,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或者助理首席、副首席就可以代替指挥,指挥乐团进行排练。
诚然,除了真的是没有时间外,也有像……闵琛这样,不到必要时刻不会亲自对乐团进行排练的指挥存在。
按照丹尼尔的翻译,这是因为这个家伙实在是太懒了。
而按照闵琛正式的说法,他认为乐团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不同的风格,虽然到最后会一起合奏,但是在前期让他们自由发展才是最正确的。
当然,无论理由是什么,柏特莱姆指挥不会对每一次的排练都亲自上手——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对于柏爱的每个成员来说。
你能想象出来,这个耳力逆天的家伙能够在一秒钟内猛地让全乐团停下演奏,直截了当地走到你的身边,面无表情地告诉你:“连这种简单的音都走了,你是把智商扔在家里没有带出来吗?”
又或者说,连你自己都没发现的抢先了半拍,这位伟大的指挥先生直接将指挥棒扔在了乐谱上,当着全乐团的面看向你,镇定冷淡地问:“你是赶着回家喝妈妈给你炖的小羊羔汤吗?”
没有拿起指挥棒的时候,伟大的柏特莱姆先生还是一个优雅风度的绅士。但是一旦他拿起了那象征着乐团最高权利的指挥,上帝啊,他简直就是一个恶魔!!!
——语出柏爱所有成员。
当然,虽然闵琛不会每次都亲自上场进行指挥排练,但是他还是经常会坐在台下,神色平静地望着舞台上的成员们。
这也让他们这些经验丰富的音乐家们提心吊胆,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便让恶魔一般的指挥先生听出了什么不对。
但是今天,他们不过才排练到第二遍,眼尖的成员们便发现——
柏特莱姆先生竟然拿着手机出去了!!!
天哪!
这是哪个小天使居然把恶魔给叫唤出去了?!!!
而此时,闵琛刚推了排练室的大门,便接通了这段来自地球彼端的电话:“戚暮?”
电话里传来青年清越好听的声音:“闵琛,好久不见了,你那里应该还是下午吧?”
走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闵琛轻轻颔首,回答道:“嗯,是下午三点。”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闵琛问道:“你那已经十点了,这么晚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吗?”
【小剧场】
小七:好久不见。
闵神:好久不见。
小七:你那几点?
闵神:我这三点……(os:桥都麻袋,他那十点?!!!)
闵神o(*////▽////*)q小七os:我要是走了,他要是回来以后又看到虫子……唉,多西哟!
第五十四章
闵琛的这句话,还真是问倒了戚暮。
虽然已经入了三月,但是b市的夜晚还是寒风呼啸,十分严寒。戚暮只是在阳台上站了一会儿便回到了屋子,但是电话却已经拨出去了,戚暮便也没有挂断。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拨出了这个电话,或许只是看到那空无一人、黑漆漆的隔壁房子时,猛然就想起了这个已经有一个月没有见过的邻居,又或许是突然意识到……其实巴黎和柏林相距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