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混得好的一般只有两种制作公司,一种就是和电视台同属某个传媒集团的制作公司,另一种则是电视台有投资但不控股的嫡系制作公司。因为震旦国法律要求电视台制播分离,为了培养自己的亲信制作公司,往往就是透过这两类方法来掌控制作公司的内容。而除此之外混得比较好的制作公司就只有汪俊的文华影视和戈富鸿的鑫隆制作,此外所谓的独立制作公司都是依附这两大公司的卫星公司罢了。
别看制作公司是内容提供商,似乎了不起。但在这个渠道为王的时代,电视台才是关键。为什么只有那么几家制作公司混得好?那是因为人家渠道建立得早。国内目前的四大电视网,除了公共电视有自己的内容商之外,其余三家都有自己的专属内容商。
比如汪俊就曾经是联视的内容总监,所以文华影视和联视的关系自然是如胶似漆;而戈富鸿曾经是老东视的娱乐事业部的总经理,因此鑫隆制作自然就和-